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在校学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
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 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 应急机构
1、瓦店小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陈永亮
副组长:管廷权
成员:韩湘娟刘志华郭淑花管恩玉
各班班主任
2、职责分工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瓦店小学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重大事故现场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学校相关级部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第二条 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部门或个人须向中心校(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在校学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
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 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 应急机构
1、瓦店小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陈永亮
副组长:管廷权
成员:韩湘娟刘志华郭淑花管恩玉
各班班主任
2、职责分工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瓦店小学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重大事故现场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学校相关级部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