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提取方法

时间:2024-03-19来源:作者:

公积金的提取还分为下面几种用途。

一、购房

1、在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在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及配偶名下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租金缴纳证明。

4、在北京市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供租赁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租金缴纳证明。

6、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需提供退休证或退职证。

二、租房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人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和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证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提取人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审核通过后,提取人持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3、提取资金按照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期限内,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一方提取时,还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职工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证明。

职工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可以到受委托银行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四、离休或者退休

1、到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2、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3、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需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首先职工要提供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公章)等材料;

2、到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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